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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宁区秣陵思学街幼儿园学习培训活动报道

发布时间:2022/10/10 16:59:30 作者: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:782次

江宁区秣陵思学街幼儿园学习培训活动报道

——《江苏省学前教育管理条例》

2022年——2023年第一学期

在这个金风送爽的九月,许老师带领我们学习了《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》。该《条例》经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,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6号公布。《条例》分总则、保育教育、教育机构、保育教育人员、保障监督、法律责任、附则7章60条,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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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前教育,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省委、省政府确定的构建终身教育体系、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重要内容。近年来,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迅速,各地学前教育条件不断改善,优质资源逐步扩大,但从各级各类教育总体上看,学前教育仍然是薄弱环节,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,经费投入不足,师资队伍不健全,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,尤其是制约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突出,"入园难、入园贵"的现象在某些地区依然存在。

根据本次学习的主题,我们还共学习了七段内容,一、突出发展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学前教育事关儿童的健康成长,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,事关国家民族的未来。二、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投入,明确比例,向经济薄弱地区和农村倾斜现行学前教育实行"政府投入、举办者筹措、家长分担"的投入机制。三、积极推进学前教育设施建设,强化对学前教育设施保护四、明确幼儿园保育教育人员的配备要求,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行为五、对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接受学前教育给予特殊保护六、加强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,规范幼儿园校车的使用和管理七、规范幼儿园的收费行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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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以来,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方针是“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,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,公办与民办、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”。2010年颁布的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提出,要明确政府职责,建立“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”。《条例(草案)》从4个方面落实了新的发展方针:一是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,作为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,实行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公办民办并举(第三条第一款)。二是将学前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管理(第五条)。三是明确了省、设区的市、县级、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学前教育发展中承担的责任(第七条)。四是明确了教育等各有关部门和组织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职能分工(第八条、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六条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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